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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小学安全教育制度

录入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30
 

新安小学安全教育制度  

一、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救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加强交通法规教育,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  

、学校安全教育要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  

  、学校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交通安全教育  

  2、游泳安全教育  

  3、消防安全教育  

  4、饮食卫生安全教育  

  5、用电安全教育  

  6、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  

  7、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  

  8、防地震及它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  

  9、网络安全教育  

  10、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  

  11、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  

  12、心理健康教育  

  13、突发疾病救治常识教育。  

  、学校应在每学期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五、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撤离、疏散、逃生演习。  

  六、学校要根据地域、环境特点,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七、学校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八、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学生家长的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  

  九、学校要积极发挥校外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每学期都要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安全讲座和考试。  

  十、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法制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法制教育课必须做到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建立稳定长效的安全法制教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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