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武教人〔2014〕3号《关于做好2014年度教职工调动工作的通知》

录入者:佚名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07
 

关于做好2014年度教职工调动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队伍管理,促进人才科学、合理、有序的流动,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根据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流动管理的意见》(武教人〔200710号)精神,现就2014年度教职工调动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为使教职工调动工作公开、透明,各校要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政策,将文件要求传达到全体教职工。

二、各校要进一步增强编制意识,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对师资的需求,合理规划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超编学校要积极鼓励和促进教职工向缺编学校或下一学段学校流动。

三、调动办理程序

要求调动的教职工个人提出要求调动的书面申请,学校行政集体研究后决定是否同意其调动。

1.区内调动:个人填写《教职工区内调动申请表》(表一),双方学校同意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局直属学校以外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经当地镇政府批准)。凡调动到中心城区的,调出学校原则上必须超编且学科有余,调入学校应是缺编学校,调出、调入学校必须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签署调动意见。

2.调出本区:个人填写《武进区干部(聘用干部)商调表》(表二),学校同意,报经区教育局批准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出手续。

3.调入本区:个人向缺编且学科紧缺的学校申请,经学校考核同意接收后,填写《申请调入教职工基本情况表》(表三),报区教育局研究审核,经区教育局与区人社局会商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教职工调至区外及区外调入办事程序见附件2

4.辞职解聘。教职工提出辞职或调离武进区教育系统,应由本人向学校递交亲笔手写书面申请报告,学校同意后,填写《武进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附件3)一式五份,报区教育局。

四、区外调入、区内调动的岗位聘用

所有调入人员根据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重新聘用岗位。调入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可聘其至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最低岗位。试用期满后,在有空岗的前提下,可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条件和单位评分细则打分,参加补充聘任。

五、材料上报时间

教职工调动材料统一由调出学校报送(区外调入由拟调入学校报送),材料集中上报时间为310日前,报送地点为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1110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有关要求

1.教职工调动申请表上,调出学校、调入学校应签有明确意见。调出学校、调入学校要对调动教职工的信息进行审核。

2.新录用的教师三年内不得在区内调动。

3.请务必从网上下载表格填写。

附件1武进区教职工调动申请表(表一、表二、表三)

附件2:调至区外及区外调入办事程序         

附件3:武进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422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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