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小学教职工大会制度
新安小学教职工大会制度
在党支部和校长的领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学校行政工作,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保证完成学校各项教育教学任务,努力培育社会主义“四有”新人,把学校办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校。
教职工大会要做到:当家作主,知无不言;分析时弊,积极建议;维护纪律,认真监督;一分为二,公正评价;下情上达,疏通渠道;协调关系,增强团结。
教职工大会制度:
1.听取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学校办学方针、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对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其它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和通过由校长提出办学方向和理念、岗位责任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工资调整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校长公布施行。
3.审议和决定教职工集体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它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的重大事项。
4.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建立定期评议干部制度,根据其任聘期间的业绩进行表扬或批评,并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任免的建议。
5.每年召开两次以上教职工大会,学校大事皆通过教职工大会。
6.教职工大会前积极做好筹备工作,教职工大会后收齐材料,及时上报教育工会和学校归档。
武进区新安小学
一、教职工大会工作组职责
教职工大会工作组同志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负责地履行以下职责。
1.对学校教职工大会将要讨论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向大会提出建议,提供决议或决定的依据。
2.积极组织代表在教职工中征集意见、形成提案。
3.在闭会期间,对学校有关重大问题提出论证、咨询。
4.都督、检查有关决议、决定的实施和落实情况。
5.办理教职工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教职工大会提案征集及审议办法
教职工大会代表征集的提案由教职工大会提案评议组审议。提案评议组同志要以“利于学校管理、利于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利于学校发展”为宗旨。对教职工提出的建议认真细致地审议,符合要求的提案予以立案。
(一) 提案基本要求:
1.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在同一提案上不能提出两个及以上提案 ;
2.同一提案上除提案人,附议人至少有三人(含三人)以上;
3.提案必须符合党的“十六”精神,要与时俱进;必须符合学校实际;
4.提案内容必须带有普遍性(个别现象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反映);
5.提案内容必须是重大问题(小问题不必写提案)。
(二)提案征集及审议的时间:
1.提案征集截止时间为每年的 10月30日 和 4月30日 (一学期一次);
2.提案按提案基本要求填写后交教职工大会提案组审议;
3.每年的12月份和5月份召开教职工大会讨论经过提案组审议确定立案的提案。
三、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的办法
民主评议是监督、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密切干群关系的好办法,为搞好我校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 评议工作在党支部领导下,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的文件,严格按有关要求、秩序办事。
(二) 建立评议学校领导干部的班子,由工会委员、学生家长与教职工大会评议组成员组成,全体成员要加强学习,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以提高评议质量。“评议班子”成员在做到。
1.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坚持一分为二、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公正、客观地评议,充分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2.评议组成员要代表群众,积极认真参加评议。
3.评议时,气氛要和谐、团结、评议要求实,不说空话、大话,顾全大局、整体。
(三) 评议内容:
1.从领导班子整体上评:主要对一年中学校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在教学科研工作,行政管理工作,后勤服务工作、工会群团工作,领导班子内部团结等方面的主要成绩和不足进行评议。
2.从干部个人角度上评:
(1) 是否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 思想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 是否廉洁奉公,不徇私情,发挥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不以权谋私。
(3) 是否有高度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紧迫感,胜任本职工作, 勇于改革、开拓,并有所创新。
(4) 是否敢于坚持原则,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同志, 作风民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关心教职工疾苦,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5) 是滞刻苦学习政治、文化、管理知识、领导工作是否有明显效果。
(四) 评议步骤:
1.“评议班子”成员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了解学校领导干部的工作,思想情况,以做到评议准确。
2.评议会上先学习有关评议领导干部的文件,以明确评议要求、评议内容。
3.由区教育局同志发放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
4.分组评议,被评议人和家属回避,评议情况作好记录,由工会、教职工大会负责同志梳理汇总交教育局。
5.评议结果由区教育局反馈给被评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