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常州市武进区新安小学>>依法治校>>权益保护>>6-31-2依法维护学生权益

6-31-2依法维护学生权益

录入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29
 

依法维护学生权益

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无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对学生的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无乱收费现象。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安全保护机制完善,保障到位,校园安全得到有效维护。建立和实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

学校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权,尊重学生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严禁使用不文明语言,不准讽刺、挖苦、污辱学生等。学校保证每个学生有学习和参加活动的权利,保证任何教师不准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歧视学生,不准以任何借口把学生赶出教室,不能剥夺学生学习和活动的权利。按国家规定向学生收费,对收费情况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公示、反馈,无乱收费现象。建立并实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

学校始终认为安全是学校一切教育工作的前提,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坚持“以防为主,教育为本”的原则,始终把构建平安和谐校园作为安全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平安校园领导组,制定了创建“平安校园”规划、实施方案、年度计划,与各类人员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制定各项学校安全工作预案,消除了学校安全隐患,完善了安全保障体系,落实了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由于学校领导、全校师生树立了“安全第一”的思想,在校行政以及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学校无较大金额的失窃现象,无火灾、交通安全及其他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

成效与特色(1)利用遍布全校各个角落的红外线监控系统,确保校园平安。在教学区、办公区、校园围墙重点地段设置了红外线监控系统,配合教室内网络视频实录系统,覆盖全部校区,维护师生平安和正当权益。(2)建立了健全切实可行的治安、地震、火灾、洪灾、食品卫生、流感防控等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定期组织师生员工进行消防疏散、火场逃生自救等演练,大大提高了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附件
    点击数: 【字体: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