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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小学2022-2023学年度教师年度考核方案

录入者:刘笋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3-06-19
 

新安小学2022-2023学年度考核方案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精神,以及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关于中小学年度考核文件要求,同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新安小学2022-2023学年度考核方案》。

一、考核时间段

2022—2023学年度(2022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

二、考核对象

1.全体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2.员额制教师

3.2022-2023学年度聘用教师(学校考核)。

事业单位正职领导人员的年度考核,由社会事业局负责。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职工不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

1.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本学年度半年(含半年)时间的;

2.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含半年)时间的。

三、考核小组成员

 长:刘红娟

副组长:孙红霞、周文君

 员:刘笋、刘艳萍、谈峰华、刘佳俊、裴文明、时春燕、奚晓娜、冯春华、姚小琴、邓蓉琴

四、考核内容

围绕其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具体要求见考核登记表。

五、考核等次及比例

(一)考核等次

1.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

2.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评价好;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3.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师德评价较好;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师德评价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较差,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存在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师德失范问题被查实;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师德评价较差;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义务教育学校符合轮岗交流条件却不愿意轮岗交流的教师;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二)考核比例

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以内。
  参加援藏、疆、青、陕支教的人员年度考核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支教时间超过6个月且在支教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并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不占原单位优秀等次的指标(人员不占单位考核人员数)。

优秀等次人员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中合理确定原则上应向一线人员倾斜。管理岗位优秀等次的人员(含双肩挑人员)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核的管理人员总数的20%

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以内。
  六、考核程序

1.制订考核方案。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结合学校特点和考核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测评标准、测评方法和考核程序、时间安排等进行细化,同时核准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及行政奖励名额。

2.动员部署。召开学年度考核工作动员会议,通过相应方式使广大教职工明确年度考核考核办法和目的意义,认真对待年度考核。

3.个人总结。教职工认真、客观总结一学年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总结工作实绩、存在问题,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填写好考核登记表,做好自评。

4.述职与互评。学校组织安排教师分组述职,做好互评工作。

5.处室意见。各办公室负责人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填写好处室意见。

6.民主测评。学校组织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与推荐。参加民主测评推荐人员应不少于全体编内教职工的80%。测评要求体现激励性、公开、公平、公正,凡民主测评优秀率较高的,可优先考虑评为优秀等次;凡民主测评有30%以上为不合格的,可确定为基本合格;凡民主测评有50%以上为不合格的,可确定为不合格;

7.综合评价。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在自评、互评及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做好学校评价,考核小组评价,并全面分析优秀等次候选人的综合考核情况及部门负责人评鉴意见,写出考核意见,提出考核优秀建议名单。优秀等次人员应在不同职务层次人员中合理确定。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三个月的教职工,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8.评定等次。单位行政办公会议讨论,确认考核结果和考核等次。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予以上报。

9.结果反馈。通过书面通知或个别谈话形式向本人反馈考核结果,对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及以下的人员,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考核登记表由单位及时存入被考核人的人事档案。

10.上报材料。考核小组再次全面审核所有教师材料,并填写相关汇总表,做好上报工作。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2022—2023学年考核结果将作为2023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社会事业局将按照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确定单位教职工2023年度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合理运用至聘任(用)、奖励和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
  1.考核结果与聘任(用)相结合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参加竞(晋)聘上岗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予以优先;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人员有续聘的资格,本年度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人员,可对其试聘或缓聘,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考核结果与行政奖励结合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给予嘉奖;连续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以给予记功(考核优秀等次不重复使用),记功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2%。
  3.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相结合
  对于年度考核获得奖励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我省制定的奖金标准给予一次性奖金。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教职工,其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次月起停发3个月,当年奖励性绩效奖按50%发放,当年增核绩效奖、专项绩效奖取消;因个人原因年度考核未定等次或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其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次月起停发6个月,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奖、增核绩效奖、专项绩效奖。

 八、相关说明

1.单位正职校级领导考核等次直接由社会事业局考核确定,正职校级领导均是本单位年度考核对象,都要统一填写在本单位各类考核表册中(优秀不占学校名额)。

2.员额制教师按照不高于在编教职工优秀比例上报人员(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的员额制教师总人数的20%以内)

3在确定年度考核等次时,充分结合平时考核情况,不以年度考核中的民主测评结果简单确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不搞迁就照顾。

4.学年度考核中被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对此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述规定》(人社部发[ 2014 ] 45号)的规定申请复核,申诉。

5.2022年招考录用的事业编制教师为首次就业的,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的,全年总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全年总工作时间满12个月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涉及在原单位工作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2021年招考录用的员额制教师,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6.在社会事业局借用超过6个月的人员,由局负责考核,考核结果反馈给单位,如优秀等次,不占原单位优秀名额。

7.在其他单位交流的教师,由派出单位参考接收单位提供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优秀比例由考核单位掌握,所产生的名额在本单位核定的教职工优秀名额总数内,不另行核拨,本单位在有关考核上报材料中“备注”栏内注明“交流”。

8.本学年参加支教的人员,支教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在派出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优秀等次,如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占原单位优秀名额。

9.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含半年)时间的人员,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

年度考核工作是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实施聘用、聘任、奖励、确定工资待遇的重要依据,学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全体教职员工也必须高度重视,按照程序认真做好每一环节工作,确保我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常州市武进区新安小学20236月13

 

附年度考核分组述职互评安排:

 

组:孙红霞*、时春燕、许亚芳、姚小琴、刘冬亚、刘佳俊、丁光平、沈  

二组:周文君*、王寅琰、王玲一、程玲慧、裴文明、刘晓静、黄德忠、丁娟萍、刘莺娟

三组:刘红娟*、王莉萍、冯春华、张云、刘宁琪、唐海燕、邓蓉琴、谈峰华、

四组:刘笋*、薄艳芝、李婷、张笑颜、柏洋、魏群、顾怡、夏婷、马佳丽、颜静雯、宋丹、顾红亮

五组: 刘艳萍*李烨、曾晓芬、戴芸、俞垚、奚晓娜、蔡惠、邢思阳、陈莉、汪丽、梁涵婷

 

 

* 的老师为小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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