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小学2019-2020学年度考核方案
新安小学2019-2020学年度考核方案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文件《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常经社[2020]57号)的要求,同时结合本校实际,现就做好本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段
2019—2020学年度(2019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
二、考核对象
1.全体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2.员额制教师。
3.2019-2020学年度代课教师(学校考核)
三、考核小组成员
组 长:梁晓云
副组长:刘亚华、刘红娟
组 员:刘笋、刘艳萍、谈峰华、刘佳俊、裴文明、丁光平、李婷、冯春华、姚小琴、邓蓉琴
四、考核内容、等次、标准和程序
1、考核内容
围绕其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具体要求见考核登记表。
五、考核等次及标准
1.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
2.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评价好;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3.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师德评价较好;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师德评价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较差,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存在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师德失范问题被查实;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师德评价较差;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局属义务教育学校符合轮岗交流条件却不愿意轮岗交流的教师;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六、考核程序
1.制订考核方案。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结合学校特点和考核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测评标准、测评方法和考核程序、时间安排等进行细化,同时核准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及行政奖励名额。
2.动员部署。通过相应方式使广大教职工明确年度考核考核办法和目的意义,认真对待年度考核。
3.个人总结。教职工认真、客观总结一学年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总结工作实绩、存在问题,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填写好考核登记表,做好自评。
4.述职与互评。学校组织安排教师分组述职,做好互评工作。
5.处室意见。各办公室负责人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填写好处室意见。
6.民主测评。学校组织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与推荐。
7.综合评价。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在自评、互评及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做好学校评价,考核小组评价,并全面分析优秀等次候选人的综合考核情况及部门负责人评鉴意见,写出考核意见,提出考核优秀及合格嘉奖建议名单。
8.评定等次。单位行政办公会议讨论,确认考核结果和考核等次。对确定为优秀和合格嘉奖人员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予以上报。
9.结果反馈。通过书面通知或个别谈话形式向本人反馈考核结果。
10.上报材料。考核小组再次全面审核所有教师材料,并填写相关汇总表,做好上报工作。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2019—2020学年考核结果将作为2020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社会事业局将按照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确定单位教职工2020年度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合理运用至聘任(用)、奖励和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
1.考核结果与聘任(用)相结合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参加竞(晋)聘上岗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予以优先;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人员有续聘的资格,本年度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人员,可对其试聘或缓聘,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考核结果与行政奖励结合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给予嘉奖;连续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以给予记功(考核优秀等次不重复使用),记功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2%。对于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等次的人员,平时工作成绩显著的,也可给予嘉奖,比例控制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5%以内。
3.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相结合
对于年度考核获得奖励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我省制定的奖金标准给予一次性奖金。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教职工,其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次月起停发3个月;因个人原因年度考核未定等次或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其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次月起停发6个月。停发期满后,按规定发放。
八、其他事项
1.员额制教师的优秀和合格(嘉奖),由局统筹安排确定。
2.2019年招考录用的教职工(含事业编制和员额制)为首次就业的,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的,全年总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全年总工作时间满12个月的,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3.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常经社[2020]57号文件精神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新安小学2020年7月3日
附年度考核分组安排:
低年级:刘亚华 刘晓静* 王寅琰 时春燕 许亚芳 丁光平 王玲一 姚小琴
黄德忠 刘 纯
中年级:刘 笋 周文君* 裴文明 程玲慧 丁娟萍 刘常春 刘冬亚 邓蓉琴
贺 丹 张静娣
高年级:刘红娟 刘艳萍* 张琴华 刘佳俊 谈峰华 刘宁琪 冯春华 张 云
唐海燕 刘莺娟
员额制教师组:谈峰华* 李婷 陈莉 薄艳芝 梁涵婷 贺兴书
代课教师组:刘 笋* 董杏燕 陆荷芬 刘 飞 刘 洋 张 阳 周 怡 张晓婷
董 平 金雨竹 吴 祯 朱亚媛 高洁芸 陈艳芬 徐 俊 刘仁法
带* 的老师为小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