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小学关于开展 “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录入者:谈峰华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8-12-04
 

各位老师:
    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12月2日—8日也将迎来第一个“宪法宣传周”,12月也是武进区第三个“法治宣传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及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武进区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安排,结合实际,决定开展新安小学“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二、时间安排
12月4日——12月20日
三、活动安排
1.参加“全省宪法知识网上闯关竞赛”活动。12月4日开始,省法宣办、司法厅在“江苏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平台开辟竞赛通道,请全体老师积极参与,区法宣办将定期通报参赛人数。
2.组织“宪法晨读”活动。12月4日,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在各地设立分会场,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营造仪式感,让青少年感受宪法的尊严。各班主任可组织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域名已经过期})观看直播活动,并在12月5日下午的夕会课上带领学生朗读。(晨读内容请见附件1)。
3.开展宪法主题教育活动。
(1)升旗仪式。12月10日,举行以“学宪法 讲宪法”为主题的升旗仪式,由张阳老师结合主题进行国旗下讲话,五(3)班戴子涵同学进行主题演讲,全体师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感知宪法权威,培养法治精神。
(2)主题队课。12月14日(周五)下午第一节课,统一开展以“学宪法 讲宪法”为主题的队课,通过视频观看、知识问答、情景剧、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创新利用新媒体渠道,增强教育的生动性、参与性,强化学生的宪法体验。
4.关注推广“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关注方式:打开微信——通讯录——新的朋友——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中国普法”(或zg_pufa)关注。
四、活动要求
1、宪法宣传教育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体教师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
2、各班主任要围绕活动主题,突出宪法宣传学习,通过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增强法治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
3、活动结束后,各班要将队课图文资料及时的交到学生成长中心,以便作好活动的总结。


武进区新安小学
2018年12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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