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新安小学师德考核办法
新安小学师德考核评价表:
内容 | 基 本 要 求 | 自评 |
爱 国 守 法 | 1.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3分) | |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争做知法守法楷模。(3分) | ||
3.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6分) | ||
爱 岗 敬 业 | 4.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3分) | |
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6分) | ||
6.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6分) | ||
7.服从工作安排,积极承担上级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分) | ||
关 爱 学 生 | 8.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3分) | |
9.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3分) | ||
10.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放弃每一个学生,主动帮助和辅导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陷的学生。(6分) | ||
11.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促进家校互动育人。(4分) | ||
教 书 育 人 | 12.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4分) | |
13.坚持育人为本,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培养学生良好品行。(5分) | ||
14.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6分) | ||
15.综合评价学生素质,客观评定学生操行,不公开排列学生的成绩名次。(5分) | ||
为 人 师 表 | 1.坚守高尚情操,诚实守信,自尊自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3分) | |
2.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5分) | ||
3.作风正派,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6分) | ||
4.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平等对待学生家长,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4分) | ||
终 身 学 习 |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2分) | |
2.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6分) | ||
3.全面掌握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5分) | ||
4.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努力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3分) | ||
合计 |
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